2010年6月2日

我的酸葡萄自述

朋友介紹我看06年出版,葉子僑君撰寫的《任我帆遊南半球》,說內裡述說了一個不平凡的故事,並證明了「祇要有夢想,人生就可以不一樣」。這個當然,勵志的說話,站長從來不會反對,也不敢反對。然而,倘若簡單地說一句「這是我的夢想」,以為自己選擇對了,並從此就「瀟瀟灑灑,我走我路」,卻不一定是「勵志」,反而是「教壞人」也未定。

其實站長一向都不明白,像「會考零分」或「我不惜一切追逐了自己的夢」一類的東西,有甚麼值得與其他人分享?想鼓勵其他人?想尋找支援?還是實在「太過癮」,不吐不快?(站長突然想起舊版《神雕俠侶》裡的尹志平。) 「會考零分」,祇代表你第一次完全沒有用力,但卻竟然有人以此博宣傳、偽裝「勵志」。「不惜一切」,並最終背負了父母的期望和背叛了男朋友,祇代表你夠「任性」和仲「夠膽死」跟別人分享……。

說坦白,近日看《超級巨聲2》,都已經有這個感覺,就是大家都口聲聲說,這是自己的「夢想」,又下下在唱歌前都偽裝「自己也有一個故事」……。以為「夢想」兩個字,真的「大晒」?至於扮有「故事」,就更好笑。(大佬丫!活了十多廿年,難道甚麼故事也沒有?)這就好像當年興《古惑仔》,於是個個都著「古惑仔」裝,然後「扮滄桑」,連點煙都個個跟「程序」去做……。

其實,年輕人想活得充實,並且尋找自己的價值,是很易理解的。第一,祇要沒有傷害人;第二,祇要沒有逃避責任;第三,祇要沒有把自己的成本轉嫁,就甚麼也可以了。但一副「我尋夢,你找數」,就最「罪大惡極」。

舉個例,在我教的一些「自費課程」裡,部分學生根本不想讀下去,但卻因「不想工作」而繼續磋跎。另一些,偽裝「鴻圖大志」,畢業後十幾年都仍在奮鬥,連正職也沒有,卻連累父母及身邊的人,不斷作「支持」。 三年又三年,三年又三年。

也許有人說,「尋夢」有錯嗎?我說:當然沒有。我祇是說,「尋夢」也不能祇想自己,而認為其他人卻理應要「為你付出」。以下再分享一個故事。說話,十多年前,站長於英國唸完碩士,想讀埋博士才回港,於是打電話給姊姊。

我:我讀多三年才回來。
姊:不可。
我:為甚麼?
姊:屋企需要你。
我:屋企有你地便可以了。
姊:我地點同你?
我:一樣吧。多兩三年而矣。
姊:不可。
我:我最多自己負責番自己既學費和生活費。
姊:咁你唔駛照顧屋企和媽媽?
我:有你地丫麻!
姊:我地都各自有家庭。你應該盡番你自己既責任。
我:咁多兩三年姐!
姊:不可。你不可以這樣「自私」。
我:咁我都有自己既「夢想」架?
姊:乜你認為我地冇「夢想」既咩?為甚麼你可以「自私」,而我地「不可以」?
我:……。

就是這樣,站長嬲了一個星期,想了三日,最終返回香港,馬上找工作,拿錢給「家用」。(但話分兩頭,姊姊說的話,也是有事實支持的。話說,站長很年輕時,姊姊有一回失掉工作,也仍要「出糧」返屋企。相對於現在的「80後」,部分縱使有工作,仍向父母取錢,給一千「家用」,取回三千「零用」,仲聲大大,認為「理所當然」,賴社會「不公平」,令他們的薪酬偏低……。)

站長最新文章《「後5.16」香港社會的公民思考》,請到:思考與學習 > 站長雜談

0 則留言:

發佈留言

訂閱 發佈留言 [Atom]

<< 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