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9日

部分傳媒妄想自己就是神,把自己的一套強加於大眾,企圖繞路「公審」,情況類似當年「謝霆鋒頂包案」。(唉,又是他這個悲劇人物!) 當中夾雜幾多「二等文人」的「眼紅與妒忌」,旁觀者心裡有數。

說坦白,不喜歡某一個藝人,可以罷買他的東西,甚至杯葛他。但發動輿論公審則大抵不必。更甚的是,於站長看來,這種邪惡似乎更大。試想想,用「邪惡(公審)」去消滅「天真與無知(虛偽)」,那種結果更不可取?況且,批判別人的,自己是否就「道德高尚」?正如久不久就有朋友在站長面前,投訴自己的另一半,卻不知道「要是他們的另一半是完美的話,還會選擇他們嗎?」

話時話,屯門那間「叻唔切」去討論事件的學校,為甚麼會有這麼多的「極品學生」的呢?鏡頭所看,真的千中無一、難能可貴!還有是那些說甚麼用「開放態度去討論問題」的廢話。說道德,就是強制服從,於學校權力架構下「假開放」的「虛偽」,較之那位「偽」人實有過之。又比如:說甚麼要教導女孩子要尊重自己的身體。但卻偏偏沒有說明怎樣才是尊重。眾所周知,「保護」是一種尊重,但「使用」難道不是尊重嗎?伊斯蘭保守地方對女性身體的尊重,是限制其使用權,僅留給合法丈夫。但西方社會對女性身體的尊重,卻是容許其自行決定它的使用方法。況且,用現代科技拍下自己的裸體,又有甚麼尊重與不尊重呢?難道要走回「照片會吸走靈魂的古老陰霾裡」才行?(豈有此理!)

站長當然不期望大家完全明白站長的立場。站長的其中一位舊同學,就跟站長開了一個令站長「十分討厭」的「笑話」。他說:「Stephen,你說的,我完全同意。祇是,我很有興趣看Stephen你的『私人珍藏』,愈赤裸裸的,我愈有興趣。」令站長鬱悶了兩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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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浪費變成習慣時,一切都像是理所當然了。然而,當站長細看自己家中各樣未開封的物品,再想起自己原來每天祇有二十四小時和僅得一個軀殼時,就會不期然地懊悔起來。問自己為甚麼會染上「瘋狂消費」的惡習。

有朋友再問站長關於「做生意之道」,站長答他「沒有」。但卻補充說,從做生意的途中,站長卻學會了「先令自己高興」。為甚麼?原因是:自從前後共蒸發了近七位數字的金錢後,站長已所餘無幾,再節儉也無補於事。於是乎,來一句站長當年從前輩口中學回來的說話以應世。那就是:祇要有信心可以賺回來的錢,都可以花掉!(哈,想起來,真的瀟灑!)

程翔無恙返港且展露笑容,站長替他高興,願以後都沒有類似事件發生!

最後,今晚在電視上竟驚訝地看到香港教育學院的「廣告」,看來香港教育學院想主動打造一個新的形象!站長寄望這是一個「正確」的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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