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15日

頭七

毛毛已經走了一星期,過了「頭七」,算是正式塵緣已盡,應該好好上路,而史提反亦應該回復正常的生活。但話說回來,若不是姐姐提點,史提反也不知道「頭七」是要把離開的那一天也計算在內的。幸好,史提反家裡有臘燭,有毛毛喜歡的食物,而她的日常用品和生前擺設,亦沒有移動過。所以,倘若傳統說的是真的,毛毛昨晚回來的話,也會感到欣慰。至於,家中關於毛毛的東西,我想,好歹亦過了今晚才執拾吧!

十五年,不算短。上一次養「烏頭」時,是少不更事,照顧他的起居生活,大部分有家人幫忙。但今次養狗,卻是從第一天起,已經親力親為,並且同時在腦裡已預料到有朝一日他們會離開。仔仔,是收養回來的。毛毛,也是收養回來的。仔仔到我家時,祇有半歲左右;但毛毛則要到八歲,才到我家來。說坦白,若不是毛毛離開那天,史提反致電她的舊主人,想確定他的出生年份,就根本不知道她原來已經十七歲。

與仔仔不同,史提反跟毛毛的感情是慢熱的。還記得毛毛到我家初期的一段日子,由於有比較,史提反是曾經想過放棄她的。但其後有一次,仔仔在廳中的沙發睡著,而我在房中執拾,毛毛悄悄地走了過來,然後就用舌頭把我輕輕舔了幾下,像是說「不要放棄我,好嗎?」。那一刻,我才忽然感動,並且覺得眼前的這頭小狗,就竟是這樣的單純與別無所求。而也就是從那一刻起,我決定以後都寵她、愛她,並且不再欺負她。而她之後,也更喜歡舔我……。

幾年前,毛毛患上白內障後,我對她特別好。更以為她衰老得比仔仔快,卻原來她年紀本來就比仔仔大。仔仔走之前和走後,毛毛去過很多地方。可以說,全香港、九龍、新界,甚至離島都跟她去過了。而毛毛認識的朋友也是最多的,走在她前面的,有仔仔、兔兔、Tommy和小可,仍在好好地生活的,有Jamie、可可、豆豆、小卡和小米。這是她的福,也是她的命。

毛毛,今生的緣,走得不算急,也算安祥。在此,再送上祝福,願她往後的生活如意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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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stephen-hk.com/2/view/053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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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Blogger wongwhstephen 說...

也願地藏能保祐毛毛上路、轉世: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RsgYLIpnWAQ&feature=related

2011年9月15日 下午6:06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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